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 Concerti Grossi Op 6 No 1 - 7
徐弘毅2015.10.23.
第四次十字軍東征之後,義大利各海港成為國際商業大城,尤其是佛羅倫斯、威尼斯,驅逐舊封建勢力,商人階級創造了合乎自己生活需求的新文化;其特色與中世紀比較起來是寫實的、理性的、人本主義,也具有科學的;對傳統教會是攻擊性的、破壞性的,重新詮釋經典的。導致停滯千年的世界,活潑起來,也產生許多的社會衝突與競爭,基本上也是知識分子與既得利益者之間的衝突。
商人階級組成大商行會,實現以經濟、知識分子、工藝家為主所組成的資本主義市場,開始走出神權與封建的世界;人本主義開始高揚,並再提升為古典知性主義(尊重知性的思想方法)與理性主義(把生存的一般原理加以理性化),於是文藝復興運動開始席捲歐洲。知識就是力量,缺乏知識的人無力對抗威權。
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1270-1343)義大利政治理論家
塵世主權,如果不是上帝透過教皇授予的,這主權來自何處?馬西利烏斯的回答將是,「來自人民」。
馬西利烏斯知道,擺脫教皇對國家內政的干預,事情只成一半。 畢竟,在一個世俗國家,對安定的威脅並非只有教皇。馬西利烏斯熟讀亞里士多德,深知世俗的統治者,對其公民同胞並不盡然心懷好意,法律是有效的強制手段,但是統治者可能披著法律形式的外衣,肆行暴政統治。他主張的,依法而治,近似「政府須經人民同意」。
亞里士多德相信,法律公正合理的話,特別能要求理性的人服從。 法律要求人服從的資格來自它有理、合理,而有理、合理來自它能公開接受檢視。依法而治的反面是以力為治,以力為治既繁費,又粗劣,對理性的人也是侮辱,因為這將他們視同背後時時需要挨一鞭「給個教訓」的禽獸。馬西利烏斯擔心有人假法律之形,行力治之實。知道民主政府行事還是可能與暴君政府一樣專暴。
所以,對於應該由誰擔任立法者這個難題,馬西利烏斯的解決辦法甚具古典亞里士多德味道:法律應該由多數人制定,但這多數不能太多數。 馬西利烏斯將製定法律的權利交給公民中的「較具分量部分」(valentiorparts)。 最好的公民,有權利制定法律。
馬西利烏斯知道,將制定與執行法律的權力交給一部分人專掌是危險的,但他也知道這權力總得找個著落之處。整體人民的意志是謀求公益的僅有途徑,但這意志必須經過「較具分量的部分」過濾。
歷代教皇,向來自稱是羅馬皇帝普世霸權的嫡系傳人。 教皇的宣傳文字始終強調,君士坦丁皇帝曾是教會的忠子,並根據查理曼皇帝公元800年聖誕節前往羅馬加冕,聲稱授冕者大於受冕者。教皇手下還有一批人負責偽造文書,生產一連串皇帝向教皇有所捐贈的文件,用以證明皇帝們自己也承認教皇在某種程度上高於皇帝。
馬西利烏斯明白,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一個城邦的法律體係不可能出自一個上午的立法活動。 一套良好的法律是許多不同時間多次立法行為的產物。 法律是許多不同的「較具分量部分」經過許多時間創造出來的。馬西利烏斯顯然主張少數統治(社會意見領袖),但這少數不能太少。他的政治用意是不讓教會干預世俗事務。
在亞里士多德著作中,教士只是國家的一部分,而不是國家的統治者,人青年當為戰士,壯年當為決策者,及至老去,過了能以這些方式為國盡力之年,才當教士。 馬西利烏斯借用這些論點,為其反教皇的立場。
馬西利烏斯為主權民族國家這個觀念的先驅。當時世俗統治者與教皇相爭,我們只能確定,在所有博學之士都向亞里士多德取經的那個時代,馬西利烏斯的《和平保衛者》為反教皇勢力提供了威力奇大的火力。
羅馬法的一句箴言:「人民的福祉是最高法則」(saluspopulisupremalex)。 乍看之下,此語是常談,其實不然。 歷史上的統治者,誰不口口聲聲說其統治是為了謀求人民的最佳利益?自古至今,我們尚未聽過哪個統治者告訴人民,他統治的首要目標是要減少他們的幸福。
教皇與君主的爭執,起源是教會要職的任命權,而於人間絕對需要政府,雙方並無爭議。馬西利烏斯政治思想的用意,是要強化世俗君主,而非削弱他們。 以馬西利烏斯而論,他提出主權在民,只是為了加強世俗統治者的立場,抑制教會的世俗管轄權。依照馬西利烏斯之說,教會原則上沒有理由不可以在世俗君主監督之下繼續行使其管轄權。
在現代,提到「主權在民」(popularsovereignty),一般人心中就想到人民實際上親自行使或透過民選代表行使主權,但是,將這種想法讀進馬西利烏斯著作,未免時代倒錯。「主權在民」從中世紀到現代都是同樣幾個字,但背景不同,意思差異殊大。
馬西利烏斯絲毫不懷疑,他生活在滿身罪惡的人類,需要相當治理的時代。 托馬斯主張,上帝恩寵人類並非否認人類的本性,而是要使這本性臻於至善。馬西利烏斯抨擊教會的世俗管轄權之際,不可能不清楚自己正在破壞一個控制人類生活的重大建制。馬西利烏斯提倡,必須以反位階主義與採取民主平等主義,以建構新的國家秩序,因而成為新社會的先驅者。
奧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Occam,約1285年-1349年),出生於英格蘭,早年就加入了方濟會。據記載,他於1309-1321年間在牛津大學學習神學,之後又在巴黎大學求學,能言善辯,被人稱為「駁不倒的博士」。
1322年左右他發表一些言論,主張教會不應擁有私人財產,與當時的羅馬教廷不合,被教皇約翰22世宣稱為「異端」,1324年囚禁在法國的教皇監獄。教會聘請六位神學家專門研究其著作,有51篇被判為「異端邪說」。1328年5月他在夜裡越獄,逃往義大利比薩城。
奧卡姆對皇帝說:「你若用劍保護我,我將用筆保護你!」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路易四世收留他,作為回報,威廉撰書支持路易四世擁有控制所有在神聖羅馬帝國內的教會和領土的權利。
他說「切勿浪費較多東西,用較少的東西去做,同樣可以做好的事情。」因為他是英國奧卡姆人,人們就把這句話稱為「奧卡姆剃刀」(Occam's
razor)。這把剃刀出鞘後,剃禿了幾百年間爭論不休的經院哲學和基督教神學,使科學、哲學從神學中分離出來,引發了歐洲的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闡釋教宗權力何以不應該介入世俗政治。
同時,這把剃刀曾使很多人感到威脅,經過數百年越來越快,並早已超越了原來狹窄的領域。指出許多東西是有害無益的,我們正在被這些自己製造的麻煩壓跨。事實上,我們的組織正不斷膨脹,制度越來越煩瑣,文件越來越多,但效率卻越來越低。這迫使我們使用「奧卡姆剃刀」,採用簡單管理,化繁為簡,將複雜的事物變簡單。
為什麼要將複雜變簡單呢?因為複雜容易使人迷失,只有簡單化後才利於人們理解和操作。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時間和精力成為人們的稀缺資源,管理者的時間更加有限,許多終日忙忙碌碌的管理者卻鮮有成效,究其原因正是缺乏簡單管理的思維和能力,分不清「重要的事」與「緊迫的事」,結果成為了低績效或失敗的管理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