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新教對民主的貢獻

Carlo Gesualdo, Música sacra a 5 voces. Oxford Camerata, Jeremy Summerly
徐弘毅2015.11.6.
1517年馬丁路德開始反對販賣贖罪券,開始反對羅馬教會,掀起宗教革命運動;1549年開始,德國諸侯及各城市接續抗議羅馬教會管太多。路德與喀爾文的新教興起,與歐洲商業興起、平民財團的崛起有密切關係(大量希臘學者成為智庫),加上政治上興起民族主義,思想上鼓吹自由主義與人文主義,都顯示出古老的羅馬教會的權威即將崩潰。
有別於傳統羅馬教會(天主教),新教(基督教)的崛起也是派系眾多,主要區分為教會型教派型。教會型的新教,主要以路德主義與喀爾文主義為主,比較保守,仍然擁有許多中世紀的思維與型態,但是因為被資本家所接受,所以把資本主義神聖化。但是他們在世俗上克己利他,甘願忍受世俗的苦難,辛勤地從事俗世的勞苦,把生活上的辛苦當作是磨練品德、上天堂的條件。
路德派保守的認為,政治權力來自神授,對政治權力必須服從,所以放棄抵抗權。抵抗權,是人民抵抗政府的權力,成為反對絕對專制的理論基礎。路德教派在德國人數眾多,這是後來德國百姓願意聽從納粹的主因之一。經濟上,路德教派符合農業與手工業的生活,強化了地方派系與重商主義,培養出了服從倫理、吃苦耐勞的勞動者階級。
喀爾文教派的政治思想,起初傾向民主主義,但是因為與資本家掛勾太深,所以後來與民主急進主義的盧梭,有很大的區別。喀爾文教派則對貨幣、金融商業有很大的包容力,因此深化了資本主義。
教派型的新教,傾向反社會現狀的急進主義與神祕色彩。包括:再洗禮會、獨立教會、浸信會、貴格會等。不過在英國,教會脫離天主教會發生於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為與王后凱瑟琳(Catharine)離婚再娶,而和教皇鬧翻,其王自立為英國教會的首長,英國教會曾自稱Anglican Church,今稱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英國社會,接納許多教派型教會。
教派型的新教,與財團掛勾不深,比較堅持純粹的信仰生活,因此比較重視個人主義,也具有遁世的傾向。又分為受難型與戰鬥型的教會。受難型教會以浸信會、貴格會為代表,具有個人主義、神秘主義的特性;尤其主張和平的貴格會,對世俗採取不過問的態度,也是一種反威權獨裁的態度。
戰鬥型的教會指克倫威爾革命的時代的各獨立教派,相信神國即將到來,人們必續趕快悔改,末世即將到來,對社會、政治與各教派不留情地加以批判、匡正。由於教派型的教會時常對自由、平等與反抗權的問題加以闡釋,對民主主義的發展有極大的貢獻。

清教徒革命(1625年至1690)
英國的天主教會,約於七世紀末,就以坎特伯里(Canterbury)為統轄全國的權威座堂而組織起來。國王與教會均服從於羅馬教皇。教會需要改革的主張,在英國很早就出現。顯著的一例就是約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l320年代~1384)。他藉著英譯聖經,使國人得以讀經,來傳達改革教會的心聲。他主張至高權威在聖經而不是教皇;拯救來自神的恩典;人的悔改不是靠外在的行為儀式,人稱他為「宗教改革的啟明星」。
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1533~1603)1588年即位以後,竭力推展英國的航海、貿易等國富政策,她治事的四十五年間在文化學術方面人才輩出,例如莎士比亞、培根,這時期也是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巔峰時期。
在這同時代西歐發生宗教革命,新教風起雲湧,獨特的英國國教及新教在英國掀起了宗教淨化的運動,這就是清教徒革命的開端。清教徒革命不限於宗教改革,也是社會政治的改革,錯綜複雜的交織,導致英國出現民族主義、民主革命。
喀爾文教派來到英國之後,堅持聖經主義,一開始就與英國國教無法相容,聖經主義堅持人們只要相信聖經的道理,就可以過信仰生活,不需要依賴教宗或英國國教的神父,也不需要依賴政治領袖,但是,英國國教雖不理會羅馬教宗,但必須以英國國王為最高首長,聽英王的命令。
喀爾文的新教在英國又可分為分離派與非分離派分離派以英國改革論者祖布朗為代表,創立聚會所,屬於清教徒革命的一派,他們以原始基督教的自由個別教會思想為典範,主張信仰自由,認為只有他們才是真正乾淨的教會,其他的教派都被權貴階級所污染。
浸信會也是分離派,他們是從英國國教中分離出來的,先到蘇格蘭去傳教,後來被英國政府迫害,亡命荷蘭,其後又回到英國,後來又到新大陸,在羅德島設立教會,最後成為美國最大的教派。
貴格會,也是分離派之一,教徒們互相稱呼為真理之友,它們在初期受到英國政府悲慘的迫害,但是在英國與美國從事奴隸解放、改良監獄、和平運動、反戰運動等,對民主自由主義具有相當大的貢獻。
非分離派,在教會選出信徒的長老來治理教會,他們也堅持聖經主義的立場,不實踐聖經內容的教派大多數是邪教,號召英國國教遵守他們的路線,所以,與國家至上主義的英國國教,產生尖銳的對立。
1640年查爾斯一世與議會(資本家階級)對立,革命爆發,這是清教徒民主革命第一階段,議會派對國王提出要求,要求國王將身邊的奸臣處刑,廢止皇室裁判所(國王有權開庭審判犯罪,並處死刑),同時要求通過由議會決議有關,保障國民自由與承認現存教會的立法。
起初國王答應,後來不守信用、後悔,所以在1642年清教徒再發動第二階段的革命,1646年國王終於投降。
議會派獲得勝利後,政治的主導權是掌握在議會多數派的清教徒革命派長老會手中,但是,議會派中的另一派獨立教派,也擴大了勢力,兩者產生內戰,最後獨立派取得全面性的勝利。1649年把國王處死,然後建立共和政府,這是清教徒革命的第三階段。
光榮革命,又稱作1688年革命,亦稱作宮廷政變,是由英國議會議員及荷蘭執政者威廉三世發動的一場政變。1685年英王詹姆斯二世的政策遭到越來越多人反對。 當時國王詹姆斯二世置國內大多數人為新教徒的國情於不顧,企圖重新將天主教定為國教,而且強行鎮壓反對派,解散議會,已經處於眾叛親離的邊緣。 
當時七位權貴,秘密邀請威廉夫婦成為英王。 於是威廉三世看準時機,親率2.1萬大軍登陸英國。 雖然詹姆士任命親信率領三萬英軍,在陸上迎擊威廉;但英國人紛紛倒戈(包括主帥約翰·邱吉爾),使威廉輕而易舉地攻下了倫敦 ,將岳父詹姆斯二世趕到了法國。
1689年,新召開的議會與威廉三世協商,威廉與其妻子瑪麗可以一起被接受為英國君王,但條件是必須接受議會通過的《權利法案》,法案規定,不經議會的批准,國王不能徵稅,也不能在和平時期維持常備軍:同時,還規定國王既不能隨意廢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執行。《權利法案》以法律的形式對國王的權力進行了明確的制約,這樣君主立憲制的資產階級統治開始確立起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最先是由蘇格蘭的醫學博士馬雅各醫生(James Laidlaw Maxwell1836/3/181921/3/6),受英國蘇格蘭長老教會海外宣道會所派,於1865528日正式在臺灣南部的高雄登陸,並於1865616日開始在臺灣府城(台南)西門外看西街(今台南市中西區仁愛街43)租屋,開始設教行醫;杜嘉德(Carstairs Douglas)牧師為助手。
18671213日首任駐臺牧師李庥(Rev. Hugh Ritchie,1840-1879)和夫人抵達高雄,他是屏東及東部教區的開拓者。 
18711210日,甘為霖博士(Rev. Dr. William Campbell1841/4/1921/9/9)來台,來臺傳教47年之久,是澎湖和嘉義教區的開拓者。南臺灣長老教會傳入會被當地人認同接受,大部分還是因為疾病獲得治療,而相信,因此,醫療傳道是長老教會得以傳入臺灣的關鍵因素。
台灣北部的傳教工作是加拿大長老會的牧師馬偕博士(漢名偕叡理,George Leslie Mackay18443/21/1901/6/2),他在187237日從淡水開始,是北台灣長老教會最早引進者。馬偕在台傳教29年,拔了二萬顆牙齒,建立60所教堂,並創立牛津學堂(今天的台灣神學院、真理大學前身)。
台灣在二蔣統治期間,對偏鄉醫療的服務與弱勢族群的生活照顧,幾乎都是外國傳教士與台灣的長老教會所負擔,二蔣政權只與外省權貴階級一起剝削平民百姓;外籍神職人員在台數十年的無私奉獻 (這些人都是偉人)剛好驗證出國民黨權貴階級大多數是人權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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