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論 五種 假勇敢

亞里斯多德啟迪32
1.     與真正的的勇敢最接近的是公民的忠勇。公民組織的軍隊,他們受了鼓勵,在戰場上冒險犯難,一方面由於害怕法律規定的懲罰,另一方面受懦弱之名的恥辱,同時也是為了得到戰場上傑出的榮譽。這一類的勇敢就是荷馬詩中所頌揚的英勇;但是戰場上冒險犯難的勇敢,也包括幾種不勇敢的型態
2.     真正的勇敢,是由於「道德的優越性」而來。道德的優越,使人覺得做壞事是恥辱,並有一種做高尚事情的心願,以獲得榮譽、避免斥責。
3.     斥責,帶來的就是恥辱;在這種意念之下,我們也可以從士兵追隨自己的長官們奮鬥中表現的勇敢看出來。我們要把士兵追隨長官的勇敢價值降低一下,因為他們的動機不高尚,他們的動機並不是知恥,而是恐懼,他們所逃避的是痛苦而不是恥辱。他們是由於領導者的鼓勵,才勉強做出勇敢的事來。
4.     英勇,本來不應當是強迫的結果,而應當是由於英勇高尚的性質策動起來的才對。蘇格拉底以「知識」為勇敢的信仰基礎
5.     公民軍人覺得戰場上逃跑是恥辱,因此寧願陣亡也不願逃命。可是職業軍人在戰場交鋒時沒逃跑,是因為他們覺得他們處於主動求勝,當他們明白現實並不是如此,他們就逃脫了,他們怕的是死亡而不是恥辱,然而,真正勇敢的人並不是那樣。
6.     一般人認為勇敢以及「鬥爭的精神」之間有關連。有這種鬥爭精神的人,好像野獸受了傷時攻擊打傷他們的獵人的情形一樣,一般認為他們是勇敢的,因為勇敢的人有奮鬥的精神,由於這種精神,他們在危險時,總是準備鬥爭。
7.     勇敢人的動機,是由於他們所做的事情是高尚的:他們高尚的精神是他們努力的一種幫助。
8.     可是野獸勇敢的時候,這種勇敢是牠們所受的痛苦的結果,當牠們反擊獵人,是因為牠們受了傷或是受了驚恐。他們所表現的並不是勇敢。因為牠們需要痛苦與憤怒的驅策,使牠們盲目的向危險闖去
9.     若是要講沒有別的需要而產生的勇敢,驢子飢餓的時候可以算是勇敢了,因為牠們飢餓時,雖然鞭撻落在牠們身上,牠們也不管。
10. 由強烈的精神驅動力而產生的勇敢是最自然的,如果人還做出選擇與實際行動的話,很難說這樣的人不是真正的勇敢。
11. 發怒的時候覺得痛苦,報復之後就覺得高興了。但是一個人至多能說那些人鬥爭是因為發怒,再沒有別的高尚的理由,他們只能稱為是能鬥者,而不能稱他為勇敢的人。因為這樣鬥爭的人,並不是因為榮譽或原則的緣故而鬥爭的,他們鬥爭不過是由於受了情緒驅策而已。他們這種行為表現與真正的勇敢只有一點點相似而已,不是真正的勇敢。
12. 我們也不能把有血性的人當成勇敢的人;有血性的人由於以前鬥爭成功而產生信心,使他們對於危險表示膽大。有血性的人與勇敢的人有一點點相似,因為勇敢的人也是很有膽量。
13. 可是這二種人的膽量所表現的不同,勇敢人因為「適當的理由」表現膽量。但是血性的人是因為覺得自己一定能把對方打倒、不會失敗而產生膽量,當現實不順利、有可能失敗的時候,有血性的人便害怕起來
14. 勇敢的人卻在「現實困難的時候」挺身而出,表現出他的真面目,冒著危險,只要人的能力所能夠忍受的危險,他都敢去,因為這樣做是好事,如果他不這樣做,便損害了他的名譽。
15. 一個人偶然間遇到危險時的應對方式,可以測試出他的勇敢。如果他事前知道了危險,他會考慮所遭遇的危險,並考慮與事情相關的原則。若是要應付一種未知的危險,這需要人天生擁有勇敢的特質才行。
16. 還有一種與勇敢相似的情形,是那些人經過了危險,自己並不知道那是一種危險。這種人的情形與血性的人不一樣,他們的勇敢是低一等的。因為有血性的人對自己不太有信心時還能站穩一段時間;可是那些從來沒有想到他們可能遇到的潛藏的危險的人,一看到情形可疑,不如想像的那麼好,他們便逃脫了。
李鈞震:
1.     一個人害怕被法律懲罰,這是一種勇敢;一個人不害怕受到不正義的法律所懲罰,這是更大的勇敢。面對不公平不正義的法律,而害怕去抗爭的人,相當地懦弱、無能,當然沒有社會正義感,當然不算社會公民。
2.     獨裁者蔣經國統治時期,台灣有非常多的法律違背「世界人權宣言」,當時沒有站出來抗議的司法官與法學教授,可算是相當沒有道德感,其實就是一種社會敗類。目前台灣仍然有很多法律違背「世界人權宣言」,而阻撓這些法律改革的絕大多數都是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他們當然也是社會敗類,而且是更大的敗類。
3.     一個人怕受懦弱之名的恥辱,為什麼?是怕失去面子、尊嚴嗎?站在人類文明發展過程當中「面子、尊嚴」一點都不重要。一個人如果不敢不斷地接觸多元的文化,去學習各種不同領域的智慧,那才是真正的懦弱,也是真正的恥辱。台灣的司法改革相當地緩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司法官相當地懦弱
4.     為了得到戰場上傑出的榮譽而產生的勇敢,並不是真的勇敢。勇敢跟榮譽無關,獲得榮譽是一種虛榮心;當選總統就可以獲得虛榮心,但也非常可能害怕競選失敗而失去性魅力?真正的勇敢是超越自己體能、智能上的界線,不斷地突破
5.     真正的勇敢,是由於「道德的優越性」而來。所以能夠徹底實踐「論語」或「聖經」內容的人才是勇敢的人;雖然權貴階級公開表示他會背「論語」,但實質上他沒有辦法實踐,因為他害怕實踐的過程當中會損害他很多的私利,馬英九曾經自鳴得意是「溫良恭儉」,但是講到獲得權力這件事情,他從來都「不讓」宋楚瑜,所以客觀真實是馬英九虛有其表、言過其實
6.     真正有勇氣的人並不需要別人鼓勵,他們在挑戰個人生命界線所做的種種冒險犯難,必須承擔很大的挫折與痛苦,他們雖然害怕也不逃避。有許多偉大的運動選手,他們面對體能、技巧等許多人生的困境,掙扎而不放棄,不斷地突破自己的困境與界線,這是偉大的人格。
7.     絕大部分權貴二代都吃不了苦,不管在體能或智能上都無法接受嚴苛的考驗,這樣的人縱使外表斯文,但實際上卻無法獲得勇氣這種品德;一旦面對危機或意外,他們一定逃避現實,一定規避責任或不沾鍋。
8.     「知識」是勇敢的信仰基礎。當我們瞭解敵人愈多,作戰的時候就比較不會害怕;當我們瞭解自己愈多,挑戰個人界線的時候就不會那麼害怕;當我們的知識愈深廣,就愈知道如何來克服思考與現實上的困境。
9.     一個很瞭解自己、很瞭解客觀環境,並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一定很清楚什麼事情自己一定可以完成,什麼事情自己一定不可能完成,什麼事情有「可能」完成。知識就是力量。知識愈豐富的人,又能夠付諸於實踐,他的勇氣一定超乎常人。郭雨新、彭明敏、黃信介、柏楊的勇氣一定超過獨裁者蔣經國。
10. 公民軍人是為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而戰鬥,戰場上逃跑是恥辱,因此寧願陣亡也不願逃命。可是職業軍人(傭兵)是為了利益、金錢而戰鬥,一切行為都是為了私利,所以他們一遇到困難就會害怕逃跑。
11. 現代的政客與電視名嘴幾乎都是為了「私利」在奮鬥;如果他們真的具有道德感,一定會公開地去挑戰獨裁者胡錦濤的人權問題,由此可以看出,美國前國務卿萊斯一點品德都沒有。
12. 鬥爭的時候,表面上看起來也具有勇氣,但問題是為什麼而鬥爭?他的動機是為了私利、還是公益?是為了個人的生存,還是為了整體人類文明的發展?蔣經國曾經派特務(黑道)去追殺新聞記者劉宜良,當時他身邊的鷹犬都是踐踏人權的共犯,當時絕大多數的法官與檢察官也都是獨裁者的共犯
13. 野獸受了傷、受了驚恐或飢餓,都會產生極大的反擊力量,這是一種生物求生本能,跟道德沒有太大的關係。「道德」關乎的是生態的永續發展與人權的保障台北市政府官員配合國民黨議員,去欺壓遊民,在耶誕節用冷水驅趕遊民,就是一件相當卑鄙的行為。
14. 為什麼在李國鼎的領導下,台灣的工業發展造成西半部河川生態的全面浩劫?原因只有二個:一、當時的經濟部官員與宗教權貴完全沒有環保生態知識,這是一種匹夫之勇。二、他們雖然知道傷害生態是不對的,但是為了私利、為了升官發財,必須要泯滅良心,這還是一種匹夫之勇。
15. 人類在「情緒失控」的時候也會產生驚人的力量,不過絕大多數都是破壞文明發展的力量。情緒失控的最主要因素是失去理性,會失去理性最主要的原因是知識水準太差沒有頂尖專業素養與博學多聞的人,一定經常情緒失控;現代的政客都非常地痛苦,因為他們經常情緒失控,可是卻要表現一副優雅的樣子,當然免不了私底下需要縱欲狂歡一番。
16. 還有一種與勇敢相似的情形,是那些人經過了危險,自己並不知道那是一種危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因為「無知」。「無知」是萬惡之源。為什麼台灣政府公務人員的「行政效率」沒有辦法超越新加坡?原因很簡單,行政院的高官相當無知,還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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