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新聞啟迪(5)
8.24.2007
1、
記者,與犬儒學派一樣,以嚴格的道德、邏輯思考來監督政客跟社會發展,成為社會的警報器。
2、
新聞,只有在刊登真實、善意的報導時,得不受干擾;如果刊登出來的傷害別人隱私,所引起的後果,仍應負責。
3、
新聞業服務的對象是「被統治者」,而非統治者。新聞的自由,為要保護人民受憲法保護,而非自己的飯碗。
4、
新聞自由,才能保持批評政府的自由,才能有效揭發政府的黑暗面,防止政府欺瞞人民,防止政府權力浮濫,為人民提供充分資訊,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5、
記者,是國家的董監事、是檢察官、監察委員,為國家最大的利益負責;但是記者,不是法官、醫師。
6、
民眾有知的權利,政府有坦白的義務,記者有傳播的義務,人民有隱私的權利。
7、
記者,最關心的應該是讀者,因此報導的可靠性及對讀者的責任感,是工作第一原則。
8、
報導,要尊重「受訪者」如師長,記者絕對不懷情緒、喜好、政治立場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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