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 星期三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金剛經的智慧38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所以,不應該只追求專業能力,也不該只追求博學多聞。
因此,我常常說,你們這些學生,如果了解我講的道理,就該體悟,我講的道理(或世上任何專業素養),就好比編的竹筏,助人渡過河,到了彼岸,就不須要再用筏了。

我講的道理(或世上任何專業素養),都要適時的拋棄;何況不專業的意見與看法,更要懂得隨時要拋棄自己的主觀與偏見。
釋迦大師 的意思是, 我現在所說的話,可以當作是一個原則,
等時代進步了,我講過的話,也應該在恰當的時候,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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