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基督教的困境與優勢

尼斯貝啟迪69

1.      耶穌的許多傳道內容是對婦女說的,在所有人類的大一統宗教當中這是相當奇特的,基督教與歐洲的婦女解放運動有一些關係;羅馬帝國的婦女不再受到強大的羅馬父系社會所束縛,轉而把教會當成是生活重心或家庭。

2.      基督徒通常把非基督徒稱之為異教徒(pagan),拉丁文原意是鄉下人或住在農村的人。因為基督徒在農村地區遭遇傳道上的最大困難,農村的生活比城市保守,不容易接受新觀念,加上生活穩定,因此傳統的家族力量特別強大。

3.      西元三世紀,基督教被羅馬帝國接受而成為國教,第五世紀以後,羅馬帝國力量式微,但是基督教與傳統親族宗教間的衝突有增無減。在黑暗時代,羅馬帝國許多土地被匈牙利人與日耳曼人占領,這些族群與羅馬帝國是衝突的,而他們的家族宗教的強烈度,也同樣造成與基督教的衝突。

4.      在日耳曼族群中,婚姻是兩個家族的事務,也是一個婦女成為另一個家族成員的社會關係。但是在基督教徒的生活習慣與規矩,婚姻是一種宗教儀式,必須由於上帝的同意才能使男女成為夫妻,而神職人員代替上帝執行這種促成婚姻的權力。因此,視日耳曼人的婚姻根本不合法,是一種墮落。

5.      這種生活與文化的衝突,歷經幾百年的衝突,基督教才說服歐洲的多數族群接受。但是近代的民主社會,婚姻合法與否的權利,許多國家又轉為政府機構的認證才算有效,甚至有些地方只要男女雙方約定好同居,不須教會或政府干涉。

6.      基督教的教義,不只要求教徒的個人的品德與生活習慣,甚至控制了集體性的社會道德規範,因此必然與政治制度、經濟制度、軍事制度與教育制度相對立,這也牽涉效忠的對象是誰,因此基督教其實一直是充滿爭議性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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