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李斯 諫逐客書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游間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
MIAGI Youth Orchestra - Dvorak, Symphony #9 (1st mvnt)

秦國王室的大臣們一起向秦王說:「從其他國家來秦國工作的人,大都是在替他們國家的君主進行遊說、間諜的工作,請把所有的外國人都趕走。」李斯也是會議中決定要被驅逐的其中一個黑名單。
斯乃上書曰: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昔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丕豹、公孫支于晉。此五子者,不產于秦,而繆公用之,並國二十,遂霸西戎。
李斯就寫信給秦王說:「聽說執政官員們開會決議趕走外國人,我認為這樣做是錯誤的。
從前,穆公(春秋五霸之一)招募優秀人才,從西邊戎族那裡選拔了由余,東面從楚國的宛縣(河南南陽市)得到百里奚,從宋國挖角蹇叔,從晉國聘請邳豹公孫支這五位優秀人才,都不是出生在秦國的外國人,可是穆公重用他們,因此兼併了二十個小國,於是稱霸了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孝公採用了商鞅的新法,改變社會風俗,百姓因此興旺富足,國家因此繁榮富強,百姓都樂意為國出力,各諸侯國都對秦國親善歸服,秦國的軍隊戰勝楚國、魏國的軍隊,攻取上千里的土地,使秦國至今還保持安定強盛。
惠王用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東據成皋之險,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國之從,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惠王用張儀的計策,攻取了三川(河南洛陽市)的土地,向西併吞了巴、蜀(四川),向北收得了上郡(陝西榆林),向南奪取了漢中(陝西漢中),拿下廣大少數民族的領土,控制楚國的鄢、郢地區(湖北宜城縣與江陵縣),向東方發展佔據了成、皋(河南省蓉陽縣)的天險,取得了大片肥沃的土地,於是破壞了韓、魏、趙、齊、楚、燕六國的合縱聯盟,使他們都服從秦國的帶領,這項政績一直延續到今天。
昭王得范睢,廢穰侯,逐華陽,強公室,杜私門,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
昭王得到范雎,廢除穰侯,驅逐華陽君,加強王室的權力,限制豪門貴族的勢力,漸漸併吞諸侯各國,幫助秦王建立領導天下的事業。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觀之,客何負于秦哉?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
這四位領導人,都是因為重用外國優秀人才而建立功績。由此看來,外國優秀人才哪會辜負秦國呢?如果這四位領導人拒絕外國優秀人才不用,那就會使國家有富足的實力,秦國也不可能成為聞名國際的強國。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說之,何也?
現在陛下追求崑崙山的寶玉,收藏隨侯珠、和氏壁等珍寶,懸掛光如明月的珍珠,配戴了太阿寶劍,乘坐名叫纖離的駿馬,豎著用翠鳳羽毛裝飾的彩旗,擺設鱷魚皮當鼓面的大鼓。這些寶物,秦國都沒有出產,都是外國進口的,可是陛下非常喜愛它們,這是為什麼?
必秦國之所生然後可,則是夜光之壁不飾朝廷,犀象之器不為玩好,鄭、衛之女不充後宮,而駿良駃踶不實外廄,江南金錫不為用,西蜀丹青不為采。
如果一定要秦國本地出產的才能用,那就不能用外國進口的夜光璧裝飾辦公大樓與官邸,犀牛角和象牙雕刻品就不能當成古玩來欣賞,鄭、衛兩國的美女就不能到後宮,駿馬駃踶就不該關滿官邸外的馬欄,不可以用江南銅錫作器物,不可以用西蜀的丹青當繪畫的顏料,
所以飾後宮、充下陳、娛心意、說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則是宛珠之簪、傅璣之珥、阿縞之衣、錦繡之飾不進於前;而隨俗雅化、佳冶窈窕趙女不立於側也。
如果裝飾官邸的材料、台下的舞團樂隊……,這些帶來娛樂、視覺與聽覺享受的藝術品,一定要秦國本地出產才可用,那麼,嵌著宛珠的簪子,鑲著珍珠的耳環,山東白絹做成的衣服,錦繡飾物,就不能夠進貢到您面前,並且打扮時髦,豔麗苗條的趙國女子就不能侍立在您的身邊了。
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目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擊甕叩缶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
敲打瓦甕瓦缽,彈著竹箏,拍腿打拍子,歌手嗚嗚地唱歌,聽眾開心地聽,這才是真正的秦國音樂!鄭、衛、桑這些地區的音樂,以及韶虞、武象的音樂,都是別國的音樂呢!如今拋棄敲打瓦器,欣賞鄭國、衛國的音樂,撤走竹箏而選擇韶虞的樂曲,這是為什麼呢?還不是因為這些音樂令人心情愉快,品質更好,適合觀賞
今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候之術也。
如今您用人卻不肯這樣做,不問人才適不適合用,不論是非,只要不是秦國的人,就要他離開,只要是外國人就趕走。您的作法說明您內心所重視的是女色、音樂、珍珠、寶玉,輕視人民的福祉(因為優秀人才才能帶給百姓福祉),這違背領導天下、制服諸侯的管理專業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強則士勇。是乙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
我聽說土地有生產力糧食就豐富,國家大人口就眾多,武器精銳兵士就勇敢。泰山不拒絕土壤堆積,所以山勢高大,大河大海不拒絕任何細流灌注,所以水深不可測;國家領導人不拒絕平民出身的人才,才顯示出他具有管理方面的專業素養
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
因此,不分東西南北的土地一律有效管理,不分本國別國人民一視同仁看待,這樣就能夠四季富庶美好,鬼神都來保佑。這就是五帝、三王無敵於天下的根本原因。
現在您竟然拋棄秦國百姓,驅逐外國優秀人才到其他國家,讓這些優秀人才幫助他國的百姓與領導人發展事業,使天下優秀的人才都退縮畏懼,不敢向西,停住腳步不肯進入秦國,這就叫做借武器給敵人,送糧食給盜賊啊!
夫物不產于秦,可寶者多;士不產于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于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有許多物品不是產於秦國卻十分珍貴,有許多人才不是出生於秦國,但卻願意為秦國效忠。現在驅逐外國人才去資助敵國,損害百姓去增加對手的力量,國家流失人才內部空虛,而這些人才挾怨到他國,也會為秦國樹敵,在這樣的情況下,秦國想追求國家安定、沒有危險,是辦不到的啊!」
秦王看了李斯的書信,便撤銷驅逐外國人才的命令,恢復李斯的官職。
參考資料:

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柳宗元 駁《復仇議》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 為縣尉趙師韞所殺, 卒能手刃父讎, 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 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我知道在則天皇后執政時期,同州下邽縣有個人叫徐元慶,他的父親徐爽被縣尉趙師韞殺害,徐元慶親手殺死殺父仇人,然後自首投案。
當時監察委員陳子昂建議將徐元慶處死,但又建議政府到徐元慶的家鄉表揚他,並且請求將這種處理方式編入法院判例,成為國家永久性的法律。我個人認為這是不對的。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治者殺殺無赦。
就我所知,「憲法(禮)」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暴亂與不理性,所以「憲法(禮)」主張:「禁止強盜、偷竊、以大欺小、凌虐他人的行為,任何人觸犯以上罪行的人,一律嚴懲,絕不寬貸。」
「刑罰」的根本目的也是防制暴亂與不理性,所以「刑法」主張:「禁止強盜、偷竊、以大欺小、凌虐他人的行為,政府官員觸犯以上罪行,一律嚴懲,絕不寬貸。」
其本則合,其用則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 黷刑甚矣!旌其可誅, 茲謂僭,壞禮甚矣!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後代, 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
《憲法》和《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只是採取的手段不同。同一個行為,政府不能表揚是正確的,又判定有罪當處死刑處死那些值得表彰的人,是公權力濫殺無辜、侵犯人權;表彰應該處死的人,那就是違憲、越禮,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這種矛盾的處置方式,如果變成一切判決的範例,流傳後代,那麼,追求正義的人不知道該往那個方向努力,想要避免禍害的人不知道該怎樣立身行事才不受罰,這種處置怎麼可以當成國家永久法律呢?
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嚮使刺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 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
大師制訂憲法(制禮)的目的是,完全按照道理來確定賞罰,調查事實來確定褒貶,社會上所有人完全按照同一個公平正義的標準來衡量
徐元慶父親的案子,如果當初司法單位重新審理,調查清楚這是不是冤案,用客觀證據判斷事情發生的過程,弄清楚案發的原因與主謀,就可以依據《憲法》與《刑法》來分辨該怎麼處置。怎麼說呢?
若元慶之父, 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 奮其吏氣,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
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衝讎人之胸, 介然自克, 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
如果徐元慶的父親沒有觸犯國家法律,趙師韞將他處死,只是因為自己仇恨討厭他,就用他的權勢,囂張地暴力虐待無辜者,趙師韞的上級長官不去治師韞的罪,司法檢調單位不主動偵辦他,官官相護、互相包庇,對受害者喊冤叫屈充耳不聞;
而徐元慶視容忍官員濫殺無辜為奇恥大辱,時時刻刻練武,想實現《憲法》公平正義的精神,處心積慮想要用刀刺穿敵人的胸膛,堅定不移地自我要求,為了實現社會正義,雖死而無憾,那麼他的行為就是遵守《憲法》,實現社會正義。
有人幫他們執法,司法檢調單位,應該感到慚愧丟臉,跑去謝謝他替自己執行公務還來不及了,怎麼有臉將他處死?
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 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 法其可讎乎?讎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 是悖驁而凌上也。 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慶的父親徐爽確實犯了死罪,趙師韞將他處死,沒有違背法律,徐爽並不是被官吏害死的,而是依法處死。法律難道可以被仇視嗎?
仇視天子的法律,殺害執法的官吏,這是背叛、藐視《憲法》,犯上作亂的行為,將徐元慶逮捕歸案處死,是為了伸張國家《憲法》公平正義的威信,有什麼道理要表揚他呢?
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讎, 其亂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
禮之所謂讎者,蓋以冤抑沈痛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 陷于大戮,而曰:「彼殺之, 我乃殺之。」 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亦甚哉!
監委陳子昂的建議還說:「人都有兒子,做兒子的也一定有父母,每個兒子各因為愛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殺,這種混亂靠誰解救呢?」這是不懂《憲法》的意義。
《憲法》所說的,要重新審理的「仇」,指的是那些蒙受冤屈、悲痛難忍,但是又哭訴無門的人,並不是說觸犯法律、被處決的人。
陳子昂又說:「他殺了人,所以我要殺他。」這樣不分是非對錯,結果一定是強者欺侮弱者。陳子昂建議的作法違反經典,背離聖人的教導太多了!
《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讎。凡殺人而義者,令勿讎,讎之則死。有反殺者, 邦國交讎之。」又安得親親相讎也!《春秋.公羊傳》曰: 「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父受誅,子復讎,此推刃之道,復讎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 則合於禮矣。
周國的憲法《周禮》說:「司法是調解社會紛爭的單位,負責解決所有人彼此的仇恨怨懟。凡是殺人符合公平正義的標準,就不准報仇,報仇者要處死。凡是殺人違反公平正義的標準,全國人都把他當成仇人。」按照這個原則去做,怎麼會發生人人為自己的親人報仇而互相殘殺的事情呢?
《春秋‧公羊傳》說:「父親不應當被處死刑卻被處死了,兒子可以報仇;父親罪當處死,兒子卻替他報仇,冤冤相報互相殘殺的作法,這是情緒失控復仇,而不是按照社會正義的標準除去禍害。」按照這個原則來審理判斷雙方互殺的案子,就能做到合乎周國的憲法《周禮》。
且夫不忘讎,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 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讎者哉! 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于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兒子沒有忘記要為父親申冤報仇,這是孝;人為了捍衛公平正義不惜犧牲生命,這是義。徐元慶能夠不越出《憲法》的範圍,服從孝道,然後在執法之後自首,為義而死,這一定是通曉事理,明白道理的人。像這樣通曉事理而明白道理的人,他難道是藐視憲法、與國家法律為敵的人嗎?
可是,上書建言的人卻認為徐元慶應該處死,這種濫用刑罰,敗壞《憲法》的意見,實在不可以作為判決依循的典範,這是十分明顯的啊!
請把我的意見,附在法令後面頒發下去。凡是審理這類案件的司法官,不應當再按照陳子昂的意見審理。僅對此發表以上的意見。
李鈞震:
1.   現代民主社會憲法》和《刑法》的法律目的是不一樣的,《刑法》的目的是要處罰所有犯法的人,讓作奸犯科的人受到警戒,然後悔改,之後重新過正常的社會生活;《憲法》最主要的目的在:約束權貴階級的言行,讓有權力的政客言行舉止可以得到約束與檢驗,讓權貴階級可以互相制衡、互揭瘡疤,以最大的謙卑態度來服務國民。
2.   古今中外的最基本政治原則是「選賢與能」讓學有專精的人,有機會擔任他可以勝任的職務來服務百姓
3.   所以,選拔懂經濟學卻不懂財稅學的人來管財政部,就是違憲、違背政治學專業;選拔沒有能力寫國際「教育學」學術論文的人當教育部長也是違憲;因為無知又有權力的人,一定會產生匹夫之勇,一定會禍國殃民,這是鐵律
4.   在大學的學術領域當中,經濟系與財稅系是完全不同專業領域的學術,經濟系當中總體經濟個體經濟也是完全不同專業領域的學術。在大學的學術領域當中,土木工程與教育學,是完全不同的專業領域。
5.    2012年的台灣財政部長劉憶如,她的專長是「總體經濟」。她不懂個體經濟學,不會經營企業也沒有實務經驗,更缺乏國際ISO認證的知識與經驗,她對股市與財稅完全是大外行,在這些方面她都沒有國際學術論文或著作,所以提拔她當財政部長的人是天下第一大笨蛋,違憲,違背「選賢與能」的最基本政治學原則。
6.   盛治仁,完全不懂藝術與行政管理,所以他當任文建會主委,對他個人與國家而言,都是一場大悲劇、大災難,笨笨的去A國庫的錢去圖利馬有友的四流藝術家。
7.   經濟部長施顏祥,根本沒有國際經濟學方面的學術地位或著作,也缺乏國際大企業經營成功的經驗,對於總體經濟理論更是糊里糊塗、毫無見識,所以才會任憑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貪腐,卻無力管理,也不知如何著手改革與整頓。
8.   知識就力量;無知的權貴,就是國家的大災難。
參考資料:

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

司馬遷-史記‧滑稽列傳

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義。」
Mozart Clarinet Concert A-major KV622 1st mov

孔大師說:「治理國家最首要的教材是六經。《禮》是用來約束權貴階級的慾望,《樂》用來調和人們的情緒,《書》紀錄歷史事蹟與功過,《詩》收錄社會各階層的意識型態,《易》說明事物變化的道理,《春秋》解釋社會正義的標準。」
太史公曰:「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淳于髡者,齊之贅壻也。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辨,數使諸侯,未嘗屈辱。
太史公司馬遷說:「上天的道理非常宏大,涵蓋各領域各階層:一個人能夠在談笑之間,打中要害,也可以排解紛爭。」
淳于髡是齊國入贅的女婿,身高不到162公分,詼諧善辯,多次出使各諸侯國,都沒有讓齊國受到屈辱。
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亂,諸侯並侵,國且危亡,在於旦暮,左右莫敢諫
齊威王主政時期,國家領導人齊威王喜歡聽寓言故事,生活過度享樂,通宵達旦的飲酒,沈溺在酒色之中,擺爛不管理國家,政事全都交給幕僚處理;因此各部會官員行政沒效率、一團亂,各諸侯國都來侵略,國家就快要滅亡了,在這麼緊急的時刻,齊威王左右的幕僚卻不敢直言勸諫。
淳于髡說之以隱曰:「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蜚則已,一蜚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淳于髡對齊威王講一個寓言故事,他說:「齊國國內有一隻大鳥,棲息在大王的宮廷裡,三年不飛不叫,大王知道這是隻什麼樣的鳥嗎?」
齊威王說:「這隻鳥不飛便罷,一飛就迅速沖上天空;不啼叫便罷,一啼叫聲音會大到嚇死人。」
於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奮兵而出,諸侯振驚,皆還齊侵地,威行三十六年。語在《田完世家》中。
於是齊威王召集各縣首長七十二人瞭解各地治理的情形,獎賞一位有政績的地方首長,殺了一名擺爛沒政績的地方首長,整頓軍隊,對外作戰,各諸侯嚇壞了,紛紛歸還侵佔的土地,從此以後齊威王的威信持續36年。這段歷史記錄在《史記‧田完世家》篇。
威王八年,楚大發兵加齊。齊王使淳于髡之趙請救兵。齎金百斤,車馬十駟。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纓索絕。
齊威王八年,楚國大規模的發兵侵略齊國。齊威王派淳于髡到趙國請求救兵。齊威王撥黃金百斤,四匹馬拉的豪華馬車十輛,作為與趙國談判交易的經費。淳于髡看了仰天大笑,笑到帽子都掉到地上了。
王曰:「先生少之乎?」髡曰:「何敢!」王曰:「笑豈有說乎?」
齊威王說:「先生大笑,是嫌經費太少嗎?」
淳于髡說:「怎麼敢呢?」
齊威王說:「那有什麼理由大笑呢?說來聽聽吧!」
髡曰:「今者臣從東方來,見道旁有穰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祝曰:『甌窶滿篝,汙邪滿車,五穀蕃熟,穰穰滿家。』臣見其所持者狹,而所欲者奢,故笑之。」
淳于髡說:「今天我從東方來,看見路邊有農人,拿著一隻豬蹄、一壺酒祭祀神明,禱告說『狹小的高地可以收成滿籠,低窪的水田可以收成滿車,五穀茂盛成熟,堆滿家中。』
我想到早上遇到的那名農人,拿出來的貢品少,可是想要得到的很多,所以覺得好笑。」
於是齊威王乃益齎黃金千鎰,白璧十雙,車馬百駟。髡辭而行,至趙。趙王與之精兵十萬,革車千乘。楚聞之,夜引兵而去。
齊威王聽懂了,於是把談判的經費再提高,加送黃金千鎰,白璧十對,四匹馬拉的豪華馬車百輛。淳于髡滿意了,告別齊王出發到趙國。趙王接受齊國的禮物,給淳于髡精兵十萬,戰車一千輛。楚國聽到這個消息,連夜撤兵回去了。
威王大說,置酒後宮,召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對曰:「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飲一斗而醉,惡能飲一石哉?其說可得聞乎?」
齊威王非常高興,在後宮擺了酒宴,召淳于髡來,賜給他好酒。
威王問:「先生能喝多少酒才醉?」
淳于髡回答:「我喝一斗也醉,喝一升也醉。」
威王說:「先生如果平常喝一斗就會醉,那怎麼可能發生喝到一升才醉呢?矛盾、矛盾,你給我說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斗,徑醉矣。
淳于髡說:「在大王面前喝賞賜的酒,執法人員在旁邊,政風督察官員在後,我害怕自己觸犯法律,低頭喝酒,不過喝一斗就醉了。」
若親有嚴客,髡帣韝鞠,侍酒於前,時賜餘瀝,奉觴上壽,數起,飲不過二斗,徑醉矣。
如果是父母宴請尊貴客人,我捲起袖子,彎著身子跪在那裡,服務他們喝酒,父母不時賞賜些剩酒給我,我捧著酒杯上前敬酒,幾次起身應酬,不過喝二斗就喝醉了。
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覩,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醉矣。
假如是朋友聚餐,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見面,意外相逢,高興地談論往事,相互傾吐內心的想法,可以喝到五六斗才醉。
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
如果是鄉里辦桌,男女混坐在一起,彼此斟酒慢慢地喝,一起做些六博、投壺的遊戲,結伴分組玩,握握女人的手也沒什麼關係,瞪著眼睛看她們也不禁止,前面有掉落的耳環,後面有丟失的簪子,我暗暗喜歡這種場面,可以喝到八斗才有兩三分醉意。
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
等到日落西山酒快喝完了,把幾個杯子裡殘留的酒倒在同一個酒杯,男女同在一席,緊緊挨坐著一起喝,脫下的鞋子在滿地凌亂,杯盤縱橫散亂,堂上的蠟燭熄滅了,主人留下我,把其他客人都送走,這時陪酒的女子把絲羅衣襟解開,我可以聞到一股淡淡的女人香氣,這是我最快樂的時候了,能大喝一石酒才醉。
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
所以有句話說:飲酒過度就會亂性,歡樂到極點就會發生悲劇;萬事都是這樣的。這是說什麼都不能過份,過份了就會衰敗。」淳于髡用自己來比喻齊威王想徹夜狂歡飲宴,透過嘲笑諷刺自己,來勸諫齊威王。
齊威王聽了說:「有道理!」於是取消通宵達旦的飲宴,任命淳于髡做接待諸侯的主客。每逢王族舉行酒宴,淳于髡都在旁邊照應。翻譯/徐弘毅 2012.4.21.
註:滑稽,指能言善辯,口齒流利,滑稽列傳記載善於用寓言比喻嘲諷、勸諫或排解糾紛的人。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禮記-曾子易簣

《將軍令》

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牀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
曾大師臥病在床,病況嚴重。他的學生樂正子春坐在床下,他的兒子曾元、曾申坐在他的腳邊,小孩子坐在屋角,手裡拿著一盞照明的蠟燭。
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呼!」
小孩子說:「多漂亮的花紋!編織的竹條刮得多平滑!這是大夫用的蓆子啊!」樂正子春說:「不許多說!」曾大師聽了,很吃驚地問:「啊(什麼)?」
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
小孩子又說:「多漂亮的花紋!編織的竹條刮得多平滑!這是大夫用的蓆子啊!」
曾大師說:「是的,這是季孫贈送我的,我自己沒有力氣把它換掉了。元兒,把我扶起來,換掉這蓆子!」
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旦,請敬易之。」
曾元說:「父親的病很重,現在不能更換,等到天亮,我們再更換它。」
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
曾大師說:「你愛護我,還不如愛護那個小孩子。優秀的領導人對他喜愛的人是用道德去開導他,幼稚無知的人對他喜愛的人則姑息遷就、放縱他。我這一生還有什麼所求呢?我只希望能夠一直遵守『正確的道理』至死方休。」
大家聽了只好扶曾大師起來,換掉蓆子,再扶他睡下,身體還沒放穩,曾大師就過世了。
李鈞震:
1.   曾子認為,平民百姓用貴族階級的草席,太過奢華,不符合禮制(當時的憲政規定),所以堅持一定要更換普通的。周禮,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等大師為了控制權貴階級的慾望為了社會長遠的發展所制訂出來的「生活守則」,經過孔子闡述其核心精神,孔子的學生曾子一生到死,堅守不移,這就是標準的「好學精神」。
2.   權貴階級如果失去「好學的精神」,一定會踐踏百姓的人權、霸凌弱勢,這是古今中外千年不變的鐵律;任何人類只要停止學習,就會開始由謙卑轉而驕傲,然後慾望橫流,驕傲自大,接著就會產生不守信用的生活習慣。
3.   為什麼許多百姓覺得馬政府無法苦民所苦,經常用權貴階級的眼光看世界;並且許多社會意見領袖覺得,「建言」彷彿都在狗吠火車?為什麼許多百姓覺得馬政府整天政見跳票、不守信用
4.   因為馬英九總統自己平常沒有看報紙的生活習慣,也不看政論節目;更嚴重的是,馬總統缺乏整份報紙看完的知識能力,許多版面的內容根本看不懂。
5.   馬總統如何瞭解民意?依賴幕僚幫他整理新聞重點。問題是,馬總統的幕僚的知識水準很差,許多新聞資訊都看不懂,因此篩選出來的新聞重點跟百姓的感受有很大的落差。
6.   更悽慘的是,行政院各部會的部長與台北市長,長期以來都跟馬英九同樣的一副德行,都沒有能力自己每天看報紙,都必須依賴幕僚提供「新聞摘要」。而幕僚的知識水準又都很差,篩選出來的新聞都與民意有很大的落差。
7.   所以馬團隊與郝龍斌團隊的精神意志、品德與常識,離曾子的水準越來越遠。
8.   馬政府團隊與台北市政府,有非常多的法令違背憲法或「人權公約」,為什麼不改?1.官員權貴知識程度不夠,不知如何改起。2. 官員權貴道德水準低落,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愚蠢與自私。3. 官員權貴死也不願意學習「一直遵守正確的道理至死方休」的生活習慣,導致權貴階級都變成偽君子
9.   所有學過法律的人都應該每天檢查所有的法律細則,有沒有違背《世界人權宣言》或《憲法》?
10. 所有的軍公教以及總統,一定要每天研究自己的言行有沒有違背《世界人權宣言》或《憲法》,這是基本的「好學精神」。沒有這種精神的權貴階級,一定會作奸犯科,這是鐵律。但這種鐵律,馬英九執政團隊沒有一個人守得住。
11. 全台灣以及全世界所有的法律學者,沒有人敢否認,國民黨的「黨產」大都是A自國庫,違背《憲法》政黨公平競爭的精神;但是台灣絕大部分法律人的社會正義感都不夠,因為「好學」的程度不到曾子的百分之一。
12. 全台灣所有的大學教授,如果不敢不斷公開譴責國民黨的「黨產」違憲,那一定是社會敗類,無庸置疑,蘇永欽、翁啟惠一定不敢否認!
參考資料: